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定于5月7日(第十周周一)前完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5级、2016级(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两年制),符合学校重修考试有关规定的学生,具体名单及科目详见《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科目及名单》(附件1)。
二、重修考试安排
1.公共基础统考科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定于5月5日(第九周周六),单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具体考试安排详见《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表》(附件2)。
2.其他科目:其他科目的重修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于5月7日(第十周周一)前完成,考试的具体形式及时间由学院自定,具体方案请于4月20日(第七周周五)前报教务处梁丽明老师处备案。
3.成绩录入:考试成绩须于5月10日(第十周周四)23点前完成录入。阅卷教师在OA系统录入成绩提交后,须打印成绩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一份交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重修考试工作,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跟进、务必将重修考试的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个学生,督促学生提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联系记录。
2.二级学院应落实学业帮扶制度,联合开课学院对学习困难学生开展考前辅导或答疑。
3.二级学院应严格重修考试组织,学生考试应实行凭证、签到考试,签到表、到考人员、答卷、成绩单的人员信息和数量必须保证准确、一致。
4.阅卷教师须认真负责评阅试卷,及时、准确报送成绩,对晚报、错报的将按学校制度严肃处理。
5.教学秘书在重修考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报送工作。
附件:1. 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科目及名单
2. 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