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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课程建设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中最具基础性的核心工作,其水平、质量和成果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 〔2003〕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粤教高〔2007〕102号文以及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课程建设,现结合我院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高职高专精品课程要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高职高专的办学定位;特别是专业课程要以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为基础设计课程。课程设置合理,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工学结合的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精品课程建设关系到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是推动各系课程的整体改革,推进观念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精品课程建设中,要以高职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环节管理,从根本上保证课程建设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最重要的基础作用。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建设一批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并符合国家级、省级相关申报标准的精品课程。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

     精品课程建设以专业教研室为基础,组成院、系(部)两级精品课程建设领导机构。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机构依托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助理)负责,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长兼任。其职责是负责全院精品课程的申报、过程管理、验收等工作。各系(部)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负责制定本系(部)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以及组织课程的评估与检查工作等。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程序

    (一)立项申报

学院每学年度进行一次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立项申报工作,各系(部)根据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组织本系(部)教师以课程组(至少应包括 3 名以上教师)为单位,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申报表》,经系(部)初审后上报教务处审核,最后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名单。每学年度立项申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 11 月 30 日。

    (二)建设经费

    对已审定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建设启动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可用于购置图书资料、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 CAI 课件开发、课程标准编写、课程整体(单元)设计、教材和教参资料建设、题库建设、参加学术会议及组织课程检查评估、劳务费等有关开支。课程建设经费按照《课程建设实施计划》的安排分阶段拨付,未按课程建设计划进行者则停止支持,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课程建设经费实行《教研教改课题立项经费本》管理制度,其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1)课程建设与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计算机配套设备、消耗材料等购置;

   (2)课程建设与项目研究必需的学术调查、考察和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经费;

   (3)课程建设与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复印、出版或发表费用;

   (4)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它开支;

   (5)建设人员劳务费。

     课程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教务处和财务处制订“使用细则”并共同管理,经费的核销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建设过程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的日常工作采取课程建设负责人制,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运作、自评等工作。精品课程的责任人应根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中各项评审标准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进行自查,向系(部)汇报,并写出《精品课程建设阶段性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教务处)。如课程建设责任人发生变更,有关系部应及时填写《精品课程建设责任人变更审批表》,经批准后由原责任人向接任人办理建设工作及建设经费移交手续。学院每学期进行中期检查,并召开精品课程建设会议,总结交流精品课程建设情况。  

    (四)精品课程的验收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每学年度验收一次,验收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份。凡经过自评,认为已基本达到要求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按下列程序验收。

     1.责任人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精品课程验收表》,完成《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和《特色与创新报告》送交教务处,验收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 5 月 30 日。  

     2.责任人将有关该门课程的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或课程标准)、教案(课程单元设计)、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提供给院信息中心,并保证其在我院网站“精品课程建设”栏目中正常开通运行,参评的课程还必须提供3~4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同时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申报的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还应对实践教学全程录像并上网(包括设备环境介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

    3.学院组织验收。精品课程的评选按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的方式进行。在课程自评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进行初审,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次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写出评定结论,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

    4.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进行审定。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合格以上者发给“项目建设合格”证书。

四、精品课程的奖励

    对被评为优秀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程,学院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其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予以通报嘉奖。对院级精品课程优先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并将继续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具体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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