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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与管理办法
 

 专业教学标准的开发与建设是推动课程改革和专业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院内涵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教学标准建设的指导思想

    1、更新高职教育观念,进一步深化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理念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2、结合本院实际,与相关行业企业紧密合作,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对专业教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改革探索。

    3、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职业岗位进行具体描述,对职业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要求和素质进行系统分析,增强学习领域课程设置的职业性和针对性。

    4、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观念,在对典型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体系和课程方案。

   5、明确教师配备及实训条件要求,为专业建设和发展提供依据。

    二、专业教学标准建设的主要内容

   1、根据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要求,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分析本专业人才的职业面向及其职业能力要求。

   3、明确规定本专业人才在培养过程中应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4、分析本专业典型的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

   5、构建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体系与课程方案。

   6、分析学习领域主要课程的基本要求。

   7、分析课程考核要点。

   8、说明本专业教师和实训条件的基本要求。

    三、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与管理

    1、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观念,以及学院的培养目标、办学特色、专业发展规划等,提出《关于制订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意见》,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

    2、各系按照《关于制订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开展市场调研和职业岗位分析。

    3、各专业教研室在认真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拟定本专业教学标准的初稿。经专业教研室主任和系负责人修订后,送交教务处审核。

    4、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教学标准进行评审,并经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批。

    5、教务处将审批后的各专业教学标准汇编成册,作为学院专业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依据。

    6、专业教学标准一般每2年修订一次。

专业教学标准制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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