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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编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对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模式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指导性和法规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学校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始终把做好人才培养方案作为教学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多措并举提升编制质量和规范执行情况。我校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历时近两年的充分调研论证、多次修订完善、校外专家评审、教务处审查与校对等环节成稿。本着保持人才培养方案一定稳定性,巩固2016版方案编制成果,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群)的优化调整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的原则,现将修编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和编制的范围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编制的范围包括2017年所有招生专业。其中2017年新增专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金融管理、传播与策划)、2017年教改试点专业(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2+2”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高职-本科相沟通协同育人试点等)应按照要求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其它已有专业依据2016版方案专家评审结果分类进行修订。

二、修订和编制的要求

结合国家 “互联网+”、“中国智造2025”、“一带一路” 、“新型城镇化建设”、“广东自贸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发展趋势及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各专业将区域产业最新发展技术、工匠精神培养等全面融入人才培养目标、内容,进一步明确各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二级学院依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现状探索建立“基于专业群的人才培养顶层设计”,专业群由龙头专业牵头积极探索“平台模块+方向模块”的课程体系,推进专业课程体系与职业岗位对接,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 原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原有专业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参照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生成,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对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修订。

(1)方案模版与格式优化调整

通过对全省各类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情况的广泛调研,在总结我校2016版方案编制的基础上,教务处对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模版与相关格式做了优化调整,拟按照一个“主件”(人才培养方案)、三个“附件”(人才市场需求分析调研报告、课程体系构建与专业特色培育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简称“1+3”文件)形式进行编排,请各专业方案编制负责人应用新模版生成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上学期开始学校着手开发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系统”,目前相关专业和课程数据已导入,经多次调整后基本可进入试运行阶段,本学期拟将2017级方案录入系统,实行课程信息化管理。

(2)修订要求

原则上参考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对结果为“优秀”的方案可以沿用,仅套用新模板及做格式调整,进一步完善语言表达;对结果为“良好”的方案,除套用新模板外,需要进一步进行方案内容完善和课程优化,填写《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批表》;对结果为“中”和“差”的方案,请套用新模板重新制定方案,并组织做好论证工作,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

2. 新增及教改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

2017年新增专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金融管理、传播与策划)、2017年教改试点专业(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培养改革、“2+2”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高职-本科相沟通协同育人试点)根据学校《关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要求,结合协同院校或合作企业的相关需求,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并对方案组织论证,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

三、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实践

学校鼓励在各二级学院统筹指导下,各相关专业基于招生制度改革、学分制改革、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背景,开展“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实践,实行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制”,方案验收后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1. 分类培养人才培养方案

对2017年开展自主招生和学考招生、招生规模较大且单独成班,经二级学院办公会研究,拟基于开展“分类培养”的相关专业,经专业申请、二级学院审批、学校研究同意即立项为“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项目,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经费支持。

2. 学分制改革人才培养方案

对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等三个省级品牌专业,为学分制改革试点专业,经二级学院办公会研究,拟于2017级开展学分制管理改革的专业,经二级学院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即立项为“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经费支持。

3. 卓越技术技能人才试点培养方案

围绕弘扬与传承工匠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探索并实践高职层次卓越人才培养,对2017年开展“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的专业,经专业申请、二级学院审批、学校研究同意即立项为“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项目,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经费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已有专业(方案修订)

各已有专业(含方向、重编专业)应于2017年11月22日前将修订完善的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1+3”文件(含审批材料)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经二级学院组织审核和修订后务必于11月27前统一将整理好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至教务处。

2.新增及教改专业(方案编制)

2017年新增及教改试点专业应于2017年11月27日前将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1+3”文件(含审批材料)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经二级学院组织审核和修订后务必于12月8日前统一将整理好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至教务处。

3.申报创新的试点专业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7年11月14日前完成试点项目申报及相关准备工作,12月22日前项目负责人将方案初稿提交所属二级学院,经主管领导组织审核与修订,各二级学院务必与12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方案提交至教务处,并准备15分钟的方案要点和特色介绍,教务处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议后组织评审验收。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编工作,认真组织好集中学习研讨、坐实各方案修订与编制过程,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

教务处将于本学期启动以 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为基准的配套课程标准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组织工作。

联系人:林日弟,邮箱654188514@qq.com。

 

 

       附件:1.关于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修订)

    2.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批表(新增)

    3.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沿用)

    4.主件-人才培养方案 (文字描述word、计划进程excel)(修订)

    5.附件-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新增)

    6.附件-人才市场需求分析调研报告(修订)

    7.附件-课程体系构建与专业特色培育报告(修订)

    8.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编情况一览表(统计)

    9.“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实践申报书(新增)

 

 

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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