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6日,如有异议或缺漏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辅导员处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此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初审等级公示,最终等级以通过省厅系统认定结果公示为准;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0-87985181,联系地点:人文艺术楼618学工办。
附件: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广东大学生困难认定初审等级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