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与我院实际情况,现成立2025-2026学年各级贫困认定小组:
一、艺术与设计学院院系认定工作小组:院(系)领导为组长,由辅导员、院(系)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
2025-2026学年秋季贫困认定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名单备案表 |
组长:学院学工副院长 |
成员:学院各辅导员 |
资助育人服务站成员:学生代表姓名 |
徐德毅 |
林紫斌、李艳清、李冰洁、张彩霞、黄健豪、王楚文、曹猛猛 |
姚映悦、陈杰民、欧芷琳、林文杰、林烁儿、许愿、王雨、蔡婷婷、宁梅丽、萧美舒、李玟玟、左琅才、潘永俊、钟润聪、卢冠宇、许立火、林逸晞、刘植柔、刘静宜、劳积宇、 林桂滢 徐晓蕾、黄婉儿 |
二、成立年级评议小组: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下同)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级委(班委)、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中,不得有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班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年级人数不少于10人。
三、成立院(系)学生监督小组:以年级为单位,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监督小组,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公示等,及时向院(系)、学生工作部门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评议或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名单公示
1、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名单及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公示,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1:《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名单及评议小组名单公示》
2、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10月20日,如有错漏或异议请于10月16日-10月17日前以实名制及时向辅导员提出,10月20日前补齐认定材料,逾期不再补报!
3、学生申请后经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后报送院级评审,最终贫困等级结果以省厅最终系统核定为准。
五、监督或投诉受理渠道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点:人文艺术楼618学工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985181
邮箱:Gzccc_ysxy@163.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