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顺利完成2024-2025学年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及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院综合测评评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艺术与设计学院综合测评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一、艺术与设计学院综合测评评审领导小组
艺术与设计学院综合测评评审领导小组由艺术与设计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资助专项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年级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艺术与设计学院综合测评的评审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德毅
副组长:林紫斌
成 员:张彩霞、王楚文、曹猛猛、李冰洁、李艳清
督 察:黄健豪
二、艺术与设计学院综合测评评审委员会
艺术与设计学院综合测评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主任,资助专项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院各班级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核艺术与设计学院各班级上报的综合测评评审推荐情况,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徐德毅副主任:林紫斌
成 员:张彩霞、王楚文、曹猛猛、李冰洁、李艳清
综合测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院的综合测评审核评定工作,研究决定综合测评审核评定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综合测评的评审意见。评审委员会依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具体负责学院综合测评的评定工作,对各班级报送的综合测评评选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意见。
三、投诉方式
如在综合测评相关工作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供相关证明以实名书面形式到1618学工办辅导员处反馈,或向学院邮箱Gzccc_ysxy@163.com进行实名投诉,否则不予受理。
艺术与设计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