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等级及动态调整名单公示,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最终认定等级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报送省厅资助系统认定并公示通过为准。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公室1618反映或咨询相关老师,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
电话:020-87985181
地点:一教人文艺术楼618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纸质版已贴于1705旁工作宣传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