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经省厅资助系统家庭困难信息认定结果、国家助学金申请通知下发,现将公示我院国家助学金拟获取名单,拟上报学校,现本学院内给予公示,最终结果以学校审核通过为准。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公室1618反映或咨询相关老师,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
拟获取名单:详看附件
学院负责人:林老师
办公室电话:020-87985181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