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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林紫斌  审核: 徐德毅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关于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安排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切实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被学校正式录取、且入学报到办理就读手续的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资助标准

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6000元,具体资助金额以学生申请材料审核及困难认定等级评定为准。

三、资助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残疾、烈属、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易返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在内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等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

(一)10月10日前如实填写《附件1》《附件2》(电子档),提出申请: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附件1模板》如实填写《附件1》《附件2》电子档,填写好后交给辅导员。

(二)10月10日前提交佐证材料(纸质版):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证明材料。

(三)10月11日院级评审,10月10日未提交申请及材料的不再受理。

(四)10月19-10月21日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报学生处助学中心

五、有关要求

(一)学院必须对新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杜绝非家庭经济困难及非2022级学生申请,并按表上说明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受理。

(五)上报的材料(电子档):

(1)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附件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3)录取通知书、贫困认定材料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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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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