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和预审,陈韵等10位同学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经研究决定,拟发展陈韵等10位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暂行办法,公示如下:
12级室内设计1班 陈韵
12级室内设计1班 纪裕杰
12级室内设计2班 陈可雄
12级室内设计2班 郑泽嘉
12级室内设计3班 章银怡
12级室内设计4班 黄灿
12级室内设计4班 黄绮玲
12级动漫设计班 吴曾静
12级景观设计班 谢国海
12级工业设计班 陈园
本公示自即日起一周内(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10日)凡对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党组织反映。联系电话:020-87985181 兰老师
中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二O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