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和预审,陈韵等10位同学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经研究决定,拟发展陈韵等10位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暂行办法,公示如下:
  
  
  
12级室内设计1班  陈韵
  
12级室内设计1班  纪裕杰
  
12级室内设计2班  陈可雄
  
12级室内设计2班  郑泽嘉
  
12级室内设计3班  章银怡
  
12级室内设计4班  黄灿
  
12级室内设计4班  黄绮玲
  
12级动漫设计班    吴曾静
  
12级景观设计班    谢国海
  
12级工业设计班    陈园
  
  
本公示自即日起一周内(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10日)凡对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党组织反映。联系电话:020-87985181   兰老师
  
中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二O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