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促进专业教研室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制订和实施教研室学期与学年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并有实施记录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10分)
1. 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及教研教改计划,计3分。缺少一项扣1分;
2. 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实施,有实施记录与评价,计4分。记录不全或不规范,扣2-3分;
3. 学期、学年有工作总结,计3分。缺少一项扣2分。
(二)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教研室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无教学事故发生。(15分)
1. 按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各项工作的开展规范有序,计7分;
2. 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教学事故发生,计8分。本室人员发生一起三级教学事故扣2分,发生一起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扣4分。
(三)按时按质落实本室教学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教改、科研和其他学术活动。(10分)
1. 每学期16周以前按要求落实下学期教师教学任务;15周以前完成教材的选定,并及时送交教学秘书,计3分。未按时完成扣1-2分;
2. 按计划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有活动记录与小结;并积极参与学院的相关活动,且取得一定成效,计3分。无活动记录扣1分;不参与学院有关活动扣2分;
3. 每学期本室教师至少取得2项教研教改成果(含发表论文),计4分。缺少一项扣2分。
(四)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课程标准的编制和相关教学文件的建设任务。(15分)
1. 按时按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任务,计5分。不符合有关要求酌情扣2-3分;
2. 按时按质完成课程课程标准的制定任务,计5分。不符合有关要求酌情扣2-3分;
3. 完成实训指导书的编制与相关教学文件的建设任务,计5分。不符合有关要求酌情扣2-3分。
(五)按计划要求完成专业课程建设任务。(15分)
1. 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分阶段组织落实建设任务,有实施记录及阶段性总结,计8分。无规划、计划扣4分;无实施记录及总结扣4分;
2. 有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有实施记录及阶段性总结,计7分。无建设规划、计划扣3分;无实施记录及总结扣4分。
(六)组织本专业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每学期必须听本教研室每个任课教师2次以上的课。(10分)
1. 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教学观摩或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计5分。缺少一次扣2分;
2. 每学期完成本室教师2节以上听课任务,并按要求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计5分。缺少一次听课扣1分。
(七)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与工学结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每学年至少完成一个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15分)
1. 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方面有明显成效,实践教学有计划、有过程记录和实施总结,计8分。无计划、实施记录和总结扣4-6分;
2. 完成实习基地建设任务,计7分。未完成扣5分。
(八)做好本组教学工作检查、考核和评价工作。对教师的考核、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师资结构的优化任务。(10分)
1. 每月检查教师备课、上课、授课计划执行、课后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有检查记录,计5分。缺少一次检查及记录扣2分;
2. 按要求完成教师业绩考核工作,并对聘用、奖惩、调整提出具体意见,计5分。
未认真完成考核工作,酌情扣2-3分。
专业教研室主任工作目标及量化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