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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 “十三五”发展规划》及《 “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现就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拟招生专业(含已有专业和新设专业)。

二、工作要求

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附件1)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为依据,做好学校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

(一)已有专业申报

已有专业原则上都可申报,二级学院务必结合近三年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认真做好人才需求状况分析,利用大数据研判专业发展态势,增强专业危机意识,狠抓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综合实力及考生报读吸引力。是否确定为2018年招生专业或暂停招生只备案专业,学校将视专业预警结果研究确定。

(二)新设专业申报

1.优先鼓励紧密结合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和行业发展需求,重点发展服务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2.优先鼓励在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我校工科办学定位的前提下,有充分的人才需求分析及预测,有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及必需的教学资源,有相关已招生专业作为支撑,且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和发展优势的相关专业。

3.谨慎申报目前广东省高职院校专业布点率高、在校生人数多、就业率较低,且未列入我校“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的专业。

4.申报国控专业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3)、人才培养方案、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新设专业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申报批复公函。

5.申报非国控新设专业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5》、人才培养方案、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新设专业专家论证意见表。

四、材料报送及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申报

2017年10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应统一将《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汇总表》(附件6)及新设专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林日弟处,电子版材料发至654188514@qq.com。

(二)学校评审评议

2017年10月13日前,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18年拟招生专业进行评审评议,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平台备案

2017年10月16日前,组织完成2018年拟招生专业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上报

2017年10月17日前,将我校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材料上报至广东省教育厅。

联系人:陈志杰,联系电话:87975036。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7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新设专业专家论证意见表

5.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6.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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