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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关于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自查的预通知》(粤教高中职处函〔2017〕6号,附件1)有关要求,须对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组织文件学习:请各二级学院在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有关文件,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

2.开展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自查: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自查工作,提交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情况,二级学院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管理情况,2016至2017学年年度顶岗实习情况(包括实习总人数,其中学院统一组织实习人数,学生按规定经批准自行选择实习单位人数;实习协议签订情况;是否存在《规定》第十五条“六个不得”情形等),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等。

3.完成学生实习信息采集:各二级学院应整理学生实习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填报《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信息采集表》(附件2)。

4.材料提交时间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7年4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自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林映鹏老师处。

各二级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并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联系人:林映鹏,联系电话:020-87985178,邮箱:1728688240@qq.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关于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自查的预通知(粤          教高中职处函[2017]6号)

    2. 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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