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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2017年1月3日至13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做好学校考试有关工作,切实将“从严治教、从严治考”落实到位,现将期末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要求

期末考试考务室设在人文艺术楼525室,本次考务组由教务处全体人员和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组成。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须于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室配合教务处分发试卷;并于考试结束前25分钟到考务室协助教务处进行试卷清点、装订和回收工作,具体安排见下表:

教学秘书考务工作安排表

考试时间

1月3日

(周二)

1月4日

(周三)

1月5日

(周四)

1月6日

(周五)

1月9日

(周一)

1月10日

(周二)

1月11日

(周三)

人员安排

郑旭云

康宝庆

李丽芳

张静

邓渭津

罗青

孙晓佳

陈志英

二、期末监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及时、清晰地制作《监考任务书》,发至每一位有监考任务的教师手中,提醒教师务必认真查看《监考任务书》和《期末考试安排表》,核对需要监考的场地及时间,确保按时参加监考。

2.考试安排表中第一监考人须在开考前25分钟到人文艺术楼525考务室领取所负责考场的试卷;第二监考人负责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回考务室。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换角色,如确需互换角色,需提前一天告知教务处,试卷领取与返送均需签名确认。监考人已经公布不得私自变更,变更监考人须提前一天书面填写《监考人员变更申请表》申请,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变更次数列入学校调停课次数考核。

3.各监考人须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的考场,到达后请检查考场情况,并在黑板上做好考场的安排提示,要求学生按学号隔行就座;参加机试的考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座。

4.监考人组织学生入场后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和学生考试签到。学生须持有学生证(在校证明)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不齐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5.监考人应严格组织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如有学生作弊,监考人须认真做好记录,保留作弊证明材料,填写好《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已附于试卷袋内)并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如遇扰乱考场秩序或突发情况等,要迅速联系教务处相关考务人员,联系方式见考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附件2)。

6.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学生再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如特殊原因需离开考场的须有监考教师或考务人员陪同。

7.考试结束后将答卷和试卷分开收集,监考人须清点好试卷数量并按学生学号顺序整理好后再装入试卷袋。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交至考务室,清点无误装订后方可离开考场区域,机试回收起来的学生答题须上传到教务处指定位置(上传方式请留意考试试卷袋的指示操作,利用题库系统机考的除外),答题文件和试卷不得私自给任课教师,统考科目答卷均由教务处收集后送至集中阅卷室(图书馆304)。

三、考风考纪督察工作

为推进“从严治考”工作,促成良好的考风考纪的形成,本学期组建校级考风考纪督察组和院级考风考纪督察组,两级督察组共同开展巡考工作。

1.学校考风考纪督察组:学校组成由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职督导组成的学校考风考纪督察组,具体安排详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校级考风考纪督察组巡考安排表》(附件3),主要负责督察各二级学院考风考纪宣传动员开展情况、考试组织情况、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履职情况、学生考风及考场秩序维持情况、二级学院督察巡考落实情况及效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2.二级学院考风考纪督察组:二级学院应组成由院长牵头,所有管理干部、教学秘书、辅导员和教研室正(副)主任等组成学院考风考纪督察组,负责督察本学院考试工作情况,包括监考教师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监考教师是否指导学生按规定就座、监考教师是否查验学生证件、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有无违纪、作弊情况等;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二级学院于12月28日前将学院考风考纪督察组成员和巡考工作安排报教务处。

3.巡考要求:考风考纪督察组成员应严格按照安排前往考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巡考工作,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巡考区域,如有特殊事项需离开的须向当天的巡考校领导报告并和教务处备案。安排的巡考人员不得私自调整巡考时间,确因工作原因需调整的请提前一天告知教务处。巡考应遵循《巡考工作人员须知》(附件4),巡考结束后须及时填写《巡考记录表》(附件5)交考务人员。

4.教务处将统一校院两级督察组成员配发巡考证,请各位督察组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将证件返还到教务处。

四、阅卷及成绩上报操作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考试阅卷管理,推进落实 “从严治教、从严治考”工作,自本学期起期末考试实施集中阅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请仔细、认真批改试卷,如有试卷答题雷同者或舞弊者一律按0分处理,并做相应标识说明。试卷每一大题必须有相应的评分,不能只有一个总评成绩。

3.机试改卷的教师在批改试卷途中如遇到提交问题,请尽快与教务处郑老师联系。成绩批改完毕后,在阅卷系统里导出成绩数据留作查询根据。

4.试卷完成批阅后根据试卷卷面成绩进行质量分析,并根据学生平时成绩按要求做出相应的总评成绩。

5.试卷评分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试卷装订工作,并于学期结束前统一交教务处试卷室按学期整理保存。

6.各课程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上报教务管理系统(系统关闭时间:2017年1月14日17时),所有学生成绩均需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并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所有成绩录入工作。本学期没有完成成绩上报者,按漏报成绩处理并根据《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成绩评定与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7.所有考查课程的成绩以百分制等级制上报,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考试课程的成绩以百分制上报。缺考和作弊的一律在总评成绩栏内录入。

8.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先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系统根据老师设置的比例自动生成“总评”成绩)后请先“保存”,确认无误后再单击“提交”。注意:点击保存可以再次修改成绩。若直接点击提交,成绩录入就会被锁定,不能再修改。

9.为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在成绩提交后直接在系统内打印成绩单,不能脱离系统采用其他表格打印成绩。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收集好各科成绩打印报表并做好登记。

10.所有成绩单必须由教师和教研室主任亲笔签名确认后再上交。

11.成绩录入过程如有疑问请把问题上报本学院教学秘书,再统一到教务处协调处理。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 考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校级考风考纪督察组巡考安排表

4.巡考人员工作须知

5.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巡考记录表

6.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监考人员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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