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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6级学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州城建教〔2015〕6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申请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特殊生理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是二年级以上学生的。

2.已有转专业记录的。

3.艺术类专业考生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或非艺术类专业考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的。

4.在校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5.应作退学处理的。

三、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二)所在二级学院审批: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由负责相关工作副院长与学生面谈,对符合转专业条件且同意转专业的签署意见。

(三)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批:拟转入二级学院了解学生情况并根据学院自身教学条件签署转入意见,同意转入的需注明学生转入后专业及班级信息。

(四)教务处和学校审核:教务处审核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符合转专业条件和程序的学生名单、材料提交学校审核。

(五)学校公示:学校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转专业情况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学校发文确认:学校对转专业结果进行确认。

(七)省教育厅备案:学校提交转专业公示文件和批准文件给省教育厅,并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操作。

(八)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教务处于2017年1月9日为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开具《专业调整通知书》,学生持《专业调整通知书》于1月13日前到转入学院及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学校转专业的审批应符合资源优化利用原则。学校可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使用的实际情况来合理确定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类别,若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学生饱和,教学资源受限制,原则上不能接纳转入学生。

(二)学生转专业未获得批准前,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不得提前到拟转入专业就读。

(三)学生转专业后,须在一年内补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而未修的课程。

(四)学生转专业后,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宿舍是否需要调整由学校学生处视宿舍资源情况确定,如涉及调整宿舍的,住宿收费根据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五)转专业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者不再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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