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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高校新生学籍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要求,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真实准确,全体2016级新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注册个人信息。

学籍注册信息是学生毕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唯一依据,每位同学要认真注册,牢记账号和密码(终生可用),此账号、密码还将在学历电子照片核对和学历证书查询时使用,如不注册、不查询,出现无学籍或学籍信息错误,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如果新生查询到学籍信息有误的情况,请到行政楼204教务处咨询唐老师。

二、学生自查时间。

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10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工作流程》,请务必在有本人学籍信息的页面停留5分钟以上,以免被统计在未核查学籍名单里。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1: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工作流程

附件2:学信网上显示身份证号重复的处理办法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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