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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研活动管理规定
 

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应该经常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及实训工作经验,探讨教学理论和科学知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为保证学院教研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1. 所有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全聘的外聘教师,按照每学期所担任的课程实行归口管理。
2. 所有专、兼职教师及全聘的外聘教师,必须按规定定期到对应的教研室参加教研活动。
3. 集中性教研活动和日常性教研活动相结合。集中性院级教研活动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活动时间一般定在每学期的期末;集中性系(部)级教研活动由各系(部)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日常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定期于每周进行一次。
4. 日常教研活动课题的拟定,实行各系(部)定题与各专业教研室自拟题目相结合的原则。
二、教研活动内容
(一)院级集中性教研活动的内容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
(二)日常性教研活动内容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本专业的教学活动实施计划,具体确定教研活动的任务、内容、时间及要求。包括:
1.研究制定课程授课计划、实训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计划。
2.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与艺术。
3.学习和研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4.探讨新时期我校学生的特点及教育方法。
5.组织观摩课、公开课和教案展评活动。
6.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措施。
7.开展学术讨论,组织本专业的互相听课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8.组织新进教师试讲和教学经验的总结交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9.研究制定实习方案,规划实施发展实习基地,搞好学生实习指导。
10.每学期结束后,各专业教研室对本学期教研活动记录进行整理,写出教研活动总结,一并交到各系(部)和学院教务处分别备案。
三、教研活动时间及纪律
1.日常性教研活动固定每周举行一次。
2.所有专职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
3.无故不参加或请假手续不健全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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