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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控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教学环节考核(82分)

  (一)备课(15分)

    1.授课计划(3分)。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课程标准、课程实验(习)大纲编写包括本门课程各单元教学目标与课题、教学内容、课时分配、教学顺序及教学方式、教学总体设想等内容的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并在开学前预备周的星期三以前交所属教研室主任审核,经主管系主任审定确认,计3分(相同课程由多名教师任课的,应由相关任课教师集体讨论,按讨论确定的意见指定一人编制授课计划)。上述编写内容缺少一项扣1分,报送迟一天扣1分。

    2.课时计划(10分)。每次上课(2-3节)必须备有书面教案(在多媒体课室上课要有电子课件),书面教案一般要求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教案纸编制;也可按照教学改革课程的教案模式备课;同时鼓励改革创新教案模式。每个教案(含电子教案)的编写应有教学目的(含知识目的、能力目的)、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教学内容(含案例引入、任务驱动、项目训练、操作示范、讨论消化、归纳总结等)及课后作业(含预习内容)等内容(上习题课、复习课等也应有相应安排记录),计10分,缺少一次教案扣2分;能根据高职教育特点,改革创新教案模式,所编教案具有推广价值,加计2分。

    3.教学资料准备(2分)。开学预备周星期四以前必须准备下列资料:课程标准(实训课程要有实训指导书)、教材、授课计划(含实训计划)、教案(至少能满足两周上课用)、学生考勤记录册、学生成绩考核记录册、学生学号姓名表、校历、作息时间表。缺少一项扣0.5分。

  (二)上课(30分)

    各专业教研室对所开设课程的教学情况要进行经常性检查,促进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的评价,将根据学生、教学督导、系部领导和教师(含辅导员)四个方面的评分,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平均满意率乘以30分后得出。(上述四方评估得分的权重分别为0.4、0.2、0.2、0.2)

  (三)作业(课题)布置与批改(10分)

    1.按教学周每门课程每周至少布置一次课后作业,(2-3课时/周,两周布置1次;4课时/周及以上每周布置一次)并且全部批改(包括课堂集体批改);实训实验课按实训实验计划安排,每项或每单元实验(上机),课前应有明确的实训(上机)课题和要求,项目或单元实验实训完成后学生应提交实训实验报告,并由指导教师批改、评分、记载成绩。都有布置并批改者,计10分。少布置一次或少批改一次分别扣0.5分。

    2.根据《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和专业教研室具体安排,按要求完成毕业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及资料整理任务,加计2分。

  (四)考试与学生成绩考核(12分)

    1.命题(3分):期末考试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命题,且按时送卷和按要求分卷,计3分。命题卷的质量主要由命题教师负责,教研室主任要负责审核;在考试中,出现知识性错误,一处扣1分;出现文字性错误,一处扣0.5分;若在考试过程中有50%的学生不到30分钟即做完试卷,此项计0分。

    2.监考(4分):按照《期末考试(补考)安排表》的要求,认真履行监考人员职责,全面完成监考任务,计4分;出现监考失职或教学事故,计0分。

    3.阅卷(2分):根据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阅卷、统分,并编制《考试质量分析表》计2分。出现批改或总分错误,每处扣1分。

    4.成绩评定(3分):坚持上课点名制度,认真登记《学生考勤记录册》;按要求评定平时、期中、期末及总评成绩,认真登记《学生成绩记录册》且期末考试结束三天后将《学生考勤记录册》、《成绩报告单》、《学生成绩册》和已阅的试卷按要求及时送交;考核成绩网上录入成绩管理系统,打印《成绩报告单》且签字确认后及时送交教学秘书,计3分。无平时成绩记载扣2分,上述资料迟交一天扣0.5分,缺一项资料扣1分,网上录入成绩有误扣2分,其他不符合项酌情扣分。

  (五)学生管理与教学效果(15分)

    1.严格管理课堂纪律,每月至少与辅导员联系2次,任课班级平均到课率达到95%以上,计5分。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1分。

    2.按要求认真完成所任课班级的评学任务,计2分。

    3.所任教课程的教学效果明显,无学生有效投诉,且教学情况反映良好,计8分。被学生有效投诉1次扣2分。

     二、教研教改情况考核(10分)

    1.积极承担并按要求完成教研任务(含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编写修订、撰写教学论文、教研科研立项及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等)计3分,未承担或不接受教研任务,计0分。

    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署名的论文或主编、参编教材(参编字数在6万以上),一篇(部)计2分(最高计6分)。

    3.教研科研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一项加计2分(最高加计6分)。

    4.积极参与并完成教师下企业实习、调研任务,计2分。

    5.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示范教学及教案、课件等教学评比活动,计3分;若获得奖项,一项加计2分。

    6.积极开拓校企合作项目,或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成绩,经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审核确认,加计4分。

     三、教学纪律考核(8分)

    1.严格执行《员工考勤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计4分,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一次扣1分;擅自缺课一次此项计0分;出满勤(指无迟到、无提前下课、无请假、无因私调课)加计2分。

    2.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不出现任何教学事故,计4分。被通报批评或出现教学事故计0分,且一次倒扣2分,出现通报批评或三级教学事故,学期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二级及以上事故一次扣4分,学期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和称职(含出现2次通报批评或2次三级教学事故)。

    本办法以一学期为一个考核周期,上述各项除第三条第2点计负分外,其他项均不计负分。以各项实际得分加总计算最后得分。其考核结果将作为核定奖励工资、劳动合同续签和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教师工作业绩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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