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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目标及教学大纲,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课程,各二级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协调好毕业设计(论文)与顶岗实习、预就业等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设计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高质量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二、明确工作目标,注重过程管理

(一)落实改革举措,明确工作计划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行业)特点提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措施,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教师指导、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基于专业(行业)特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改革。对于以成果为作品(图纸、程序、汇演、实物等)形式的设计类专业,可以在第五学期学生顶岗实习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作品的制作,对满足申报国家专利要求的鼓励师生共同申报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让学生带着作品、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应聘实习岗位和就业岗位;对于以成果为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等)形式的技术类专业,可以安排在第五、六学期与顶岗实习同步进行,选题来源于学生顶岗实习项目,体现毕业设计(论文)的“理实一体”;对于以成果为论文(调研报告、专题论文、专题计算书等)形式的管理类专业,可以安排在第五学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由二级学院负责安排与学生专业对口、专业水平较高、工作责任意识强的专兼教师担任,每名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5人。

各二级学院要总结历年本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做好全面统筹。一是要着眼院情、坚持原则遴选好指导教师,充分考虑适当引进企业兼职教师或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专兼结合(结对)”开展教学指导。二是要举办必要的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指导教师团队的工作效率。三是在工作计划中要明确管理举措,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四是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

(三)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确定指导教师后,各二级学院(或专业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认真研究、拟定毕业设计题目,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课题数一般不超过5个;毕业设计的选题可以针对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更应注重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各二级学院要贴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探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与管理的新模式,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计划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教务处将定期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计划不周、执行不严、管理混乱、学生投诉等情况将提出通报批评。

三、毕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

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沿用毕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简称“系统”)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和管理,保证系统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妥善配合各二级学院探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与管理的新模式,教务处不再对具体操作环节完成时间进行统一规定,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制定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做好自我管理。总体要求如下:

1.制定工作计划。各二级学院最迟应于第6周周五(2017年10月13日)前在系统填报经本单位研究确定的《**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不得逾期。

2.确定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将《**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及指导分工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于第8周周五(2017年10月27日)前上报教务处。对未按时履行指导义务或学生投诉工作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二级学院应予以诫勉谈话或进行更换;对未履行完指导任务即离职的指导教师,二级学院应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中途更换指导教师的应报教务处备案。

3.组织学生完成选题、下达任务书。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确定。最迟应于第15周周五(2017年12月15日)前在系统完成。

4.提交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确定。最迟应于第16周周五(2017年12月22日)前在系统完成。

5.定稿与答辩。各二级学院最迟应于下学期开学第8周周五(2018年4月2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定稿与答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各二级学院确定。

系统在规定时间截止后将关闭评阅与评分权限,指导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务必完成成绩考核及评定工作。

6.材料的整理存档。下学期开学第13周周四(2018年5月31日)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工作,按专业完成分析报告、总结性材料、答辩记录等过程性材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四、重修安排事项

1.本次重修的对象为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

2.重修的学习安排进度与2018届毕业生的时间安排同步,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指定选题并下发任务书。

3.原则上重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指导老师继续指导,如有变更指导老师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汇总后反馈至教务处。

六、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有效利用毕业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保障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系统操作手册进行。

2.各二级学院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各环节的规范性,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各类评语填写、成绩评定等的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可参照《毕业设计格式模板》(附件3),各二级学院也可根据专业特点,作出适当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1. **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及指导分工情况一览表

      2.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

      3.毕业设计格式模板

 

 

                                      教务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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