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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促进学生学业提升,建立学校、家长、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学业预警与退学”的要求,现就做好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2015级和2016级在校学习成绩不好,或因学习成绩、纪律处分等原因接近留级或退学条件的学生。

二、学业预警的种类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学业预警制度》(附件1),分析教务处提供的预警学生名单(附件2),合理确定学生学业预警的级别,对于满足多项预警情况的,按最严重情况确定预警级别。

2.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学院的学生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方案,将需要预警的学生名单发送给相关专业教研室,由专业教研室会同任课教师、辅导员开展学业预警帮扶工作。各专业教研室应根据预警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措施,并委派教师会同辅导员对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逐一谈话,作好记录,提醒他们面临的学业危机,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做好补考或重修考试的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3. 9月15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并将《学业预警学生登记表》和学院学业预警帮扶工作方案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林日弟老师处。

4.9月20日前,二级学院应做好学业预警相关材料的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材料:

(1)学业预警帮扶工作方案

(2)学业预警学生登记表(附件3)

(3)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4)

(4)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附件5)

(5)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6)

(6)学生学业帮扶记录

 

 

附件:1.学业预警制度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3.学业预警学生登记表

      4.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5.学业预警通知书

      6.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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