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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教材管理工作,现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原版教材定义

包括:境外出版的教材(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编译版),外国作者在中国大陆出版的教材(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版)及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主要是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校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即已通过省教育厅集中检查的教材不纳入检查范围)。

三、检查时间

2016年12月12日—12月22日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属于规定检查范围但故意隐瞒、漏报、或者无故拖延不报的、或审查不到位的将追究学院负责人责任。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专家对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进行逐一检查,实行“一本双查”,特别是对人文社科类教材要加大审查力度,确保不遗漏风险点。

3.所有境外原版教材必须遵循“先审查再进课堂,不审查不进课堂”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做到全面核查无遗漏,本次未经审查的境外原版教材不列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征订计划。

4.各二级学院要以严谨负责的态度汇总新增使用教材的检查情况,认真填写“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教材样书一起于12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处 林映鹏;电话:020-87985178,电子邮箱:1728688240@qq.com。

附件: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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